○什么是机动车辆税(税率浮动)?
每年4月1日在运输分局登记的机动车辆,其所有人须缴纳的县级税种,即为机动车辆税。
○机动车辆税(税率浮动)的税额是多少?
机动车辆税的全年适用税额,根据机动车的种类、用途、排气量和最大载重量确定。
在排气量和燃效方面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机动车辆,适用低税额。(机动车辆税减税政策仅适用于车辆首次登记的当年,
次年起税额按常规标准征收。)
另,自首次登记起,机动车辆在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后,其适用的税额也将随之提高。(柴油车辆规定年限为11年,
汽油或液化石油气车辆规定年限为13年)
在排气量和燃效方面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机动车辆,适用低税额。(机动车辆税减税政策仅适用于车辆首次登记的当年,
次年起税额按常规标准征收。)
另,自首次登记起,机动车辆在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后,其适用的税额也将随之提高。(柴油车辆规定年限为11年,
汽油或液化石油气车辆规定年限为13年)
○如何缴纳税款?
每年5月上旬车辆所有人均会收到机动车辆税办公室寄出的纳税通知书,凭通知书于5月末前完成缴税。
请持通知书前往就近的银行、邮局、便利店或安装有税费代收终端设备的超市等场所,完成机动车辆税的缴纳。亦可使
用信用卡(信用卡缴税仅限网上支付)及手机支付软件进行支付。
○到期未缴纳税款将有何影响?
指定期限内未能缴纳税款,将收取“滞纳金”。
另外,通过催缴函等方式催收税款后仍不缴纳的,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扣押其收入、存款、机动车辆、不动产等财
产。为扣押财产可能会到家中进行搜查。
○下列情况下,需要办理哪些手续?
・机动车辆已出售或出让他人的情况下
请在运输分局办理更名过户手续。不及时办理的,即使未持有车辆,仍需缴纳税款。
・地址发生变更的情况下
纳税通知书通常将寄送至车检证明上注明的车辆所有人地址。如地址发生变更,请在运输分局办理地址变更手续。
・不再使用车辆的情况下
请在运输分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。不及时办理的,即使不再使用车辆,仍可能会被征收税款。
○可以减免机动车辆税吗?
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残疾人名下所有且使用的机动车辆,实行机动车辆税的减免政策。
详情请洽询本县税务办公室或机动车辆税办公室。
【咨询机动车辆税可通过以下联络方式】
三重县桑名县税事务所 ℡ 0594-24-3612
〒511-8567 桑名市中央町5丁目71
三重县四日市县税事务所 ℡ 059-352-0575
〒510-8511 四日市市新正4丁目21-5
三重县铃鹿县税事务所 ℡ 059-382-8660
〒513-0809 鈴鹿市西条5丁目117
三重县津综合县税事务所 ℡ 059-223-5020
〒514-8567 津市樱桥3丁目446-34
三重县松阪县税事务所 ℡ 0598-50-0510
〒515-0011 松阪市高町138
三重县伊势县税事务所 ℡ 0596-27-5127
〒516-8566 伊勢市势田町628-2
三重县伊贺县税事务所 ℡ 0595-24-8020
〒518-8533 伊贺市四十九町2802
三重县纪州县税事务所 ℡ 0597-23-3417
〒519-3695 尾鹫市坂场西町1-1
三重县机动车辆税事务所 ℡ 059-253-8057
〒514-0303 津市雲出長常町字六ノ割1190-1
【咨询机动车辆登记事宜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】
中部运输局三重运输分局 电话:050-5540-2055
※ 使用外语咨询时,请自行安排能正确理解日语的人士陪同。